作者:李寅生、凌平 单位:杭州大学体育系
来源:天津体育学院学报1994年第9卷第2期
本文受霍英东青年教育基金资助
摘要:联邦德国的基本法规定了联邦德国是民主制、法制福利和联邦制的国家。其体育体制也与国家体制相适应,它表现出以下特征:民间和社会办体育,并实行自治,政府只扮演协助的角色并在一些方面不成文地承担一些体育经费;各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的管理机构依据基本法规定的职权范围秩序参与体育管理,责、权、利明确;俱乐部是体育管理的最基层组织,也是体育运动的具体承办者,其成员数以每年8%的速度递增;各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以业余兼职为原则,以志愿奉献为信条;管理人员选举产生,以议宪制为形式:自下而上建构组织,再从上而下实施管理。从而使体育充分发挥了它的“闲暇价值、健康价值、休养价值、教育价值和社会价值”。
关键词:联邦德国;体育管理体制;特征
联邦德国不仅是当今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而且,德国人在奥运动会以及一系列国际大赛中的出色表演和超过三分之一人口的体育俱乐部成员数这一雄厚群众体育基础向世人证实了它同时是一个世界体育强国。1990年10月3日,东、西德统一,外界预测合并后的德国能在巴塞罗那奥运会上赶超苏美。然而,奇迹并没有出现,西边人并不希罕东边的“长处”。奥运会上的结果也证实了原西德体联官员施密特的话:“两德合并能对体育的发展带来一些好处,但德国在奥运会上的位置将仍保持在原有的水平上,这是我们的体育体制所决定的。”难怪原东德体联的高级官员不无遗憾地说,原以为西德会吸收东德体育体制的一些长处,现在看来,东边的体育体制完全被西边吞并了。考察联邦德国的体育体制,从原西德体育体制中可见一斑。本文根据笔者在德国其间的访问调查和文字材料对直至合并时原联邦德国的体育体制及其特征作一概要的阐述。
1体育自治政府协助
联邦的基本法确定了体育自治的特征,但由于事业本身的属性,政府扮演协助的角色并在一些方面不成文地承担一些体育经费。因此,联邦德国的体育体制是由官方的体育管理和体育自治两大部分组成(见附图)。体育的自治机构在国家和公众面前代表其成员的利益,制订体育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及目标;政府只对体育的政策、措施提出建议,并对那些与国家事业有关的体育活动提供资助。1982年,体育自治机构共筹集33.889亿马克经费,而各级政府的体育资助为6.15亿马克,其中联邦政府占7470万马克。1986年至199。各财政年度中,联邦政府对体育的资助增大,分别为2.707亿,2.974亿,2.691亿和2.778亿,但占总的体育经费的份额仍很小。

2多渠道分层次管理目标明确
根据德国的联邦结构,体育运动的官方管理机构分为联邦、州、乡镇三级。不同水平的管辖权分配是依据基本法规定的职权范围秩序进行。联邦政府主要承担那些对德国有重要意义的、各州不可能单独承担的任务,尤其是促进高水平体育运动的发展,如资助训练和竞赛计划,支付体协主要官员和各名誉教练的工资,运动员的健康保险,派员参加奥运会的费用,资助高竞技中心和联邦基地的建设,特定地区的大众体育和高校的运动设施建设。联邦政府有11个部参与体育的管理,各部处理与本部门相关的体育事务。青少年、家庭、妇女健康部对青少年的体育工作的发展扮演主要资助角色,而残障人康复体育的经费则主要由工作、社会秩序部承担,内政部协调所有体育管理措施。1986一1990财政年度联邦各部对体育的资助(见附表)。联邦议会中的体育运动委员会由各党派的代表组成,共同处理重大体育问题。似乎可以看出,这个委员会所提出的体育计划与各政党的利益有一定的联系。全德体育大会由官方、体育自治管理机构、议院的党派代表共同组成,对各种水平的体育发展措施提出建议和协调意见,以达到真正的协调发展。

根据基本法第30条,作为文化主权的部分,体育发展事业基本上是各州的责任。在州级管理层次,一般地说体育受辖于文化部。在州政府中,设有学校体育委员会、大众体育委员会、州运动顾问委员会、州体育运动会议等。州政府体育工作的中心是资助公共的和协会的运动场馆、设施建设、津贴体育领导人的报酬和各项职业培训和进修,此外,还对体育运动发展计划和措施提出建议。
乡、镇、区的主要工作是发展大众体育和余暇体育。它包括大众体育和余暇体育的场地设施建设、维修、保护,在很多情况下向体育协会免费提供运动场、馆、池的使用。
体育运动的自我管理系统中,德国体联是体操和体育运动的最高组织(见附图),拥有52个全国性单项协会,12个特殊体协,11个州体联,6个体育科学和教育协会,2个其它协会。它的任务是协调和促进体育运动的发展;在国家和社会面前代表各成员组织的利益;处理与体育有关的各综合性问题;维护体育的地位;改进学校和高校体育;加强体育科研;制订业余体育、大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发展计划;建造多功能的运动竞赛和娱乐设施。
各单项协会基本上独立管理各自的运动项目,在各国际协会中代表本协会的利益。它们自己选拔洲际、世界和欧洲比赛的代表,组成国家队。它不仅在各自的运动项目里,而且相对于德体联和德奥委会是独立自治的。各单项协会有权支配和使用所有在德国体联注册的竞技体育中心和联邦教练员。
州体联是一个州所有运动协会的联合体。由于各州的文化主权,州体联代表州一级运动协会的利益;资助体育干部的培训和报酬;资助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和体育保险以及其它事务。其它全国性的组织也管理各自的事务。德奥委会履行国际奥委会的义务,派送运动员(队)参加奥运会。德体育协助基金会的目标是采取一切可行的手段对为社会作出贡献的运动员给予道义上和经济上的支持。德国奥林匹克协会是一个社会福利性促进会,它的主要任务是支持德国体育的发展和促进奥林匹克理想的弘扬。科隆教练员学会培养竞技体育教练员。柏林经理和管理人员学会是一个右翼独立协会,它培训和深造体育经理和管理人才,举行与体育有关的问题以及体育社团和国际伙伴等问题的讨论会。
3俱乐部是体育运动的具体承办者
分布于全国各地的66652个大小俱乐部为不同性别、年龄,不同兴趣、爱好的公民提供良好的体育服务。俱乐部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以业余体育为基础,以使体育成为所有公民的基本权力为目标,极大地推动了德国体育的发展。“如果没有体育俱乐部,而是由政府机构代替它,那么就会出现下列情况:管理体育的人员将大大膨胀;体育将会陷入国家的控制之中;体育的社会功能将会遭到扼杀。
俱乐部经常举行不同级别的锦标赛、杯赛、升降级赛、对抗赛、邀请赛……等各种比赛,为自己的成员提供切磋技艺、施展才能、发挥个性的机会,大大激发他们的竞争欲望、提高团队精神和参与体育的兴趣。除竞技体育外,俱乐部还为业余体育安排非竞赛性的活动内容,如健身、健美、大众体育节、跑步比赛、讲座等活动,以此来扩大其活动范围,而且还通过其它社会工作来树立公众形象。体联清楚地认识到,体育运动的各项纲领、政策必须与公民的需要和社会的变化相适应。俱乐部没有被纪录和成绩所迷惑,而是把目光指向体育的人文目标,因为体育的地位和作用的表现只能寓于人们自由和自愿的行为之中。正是由于体育俱乐部这些努力,其得到了广大公民的信赖和支持。在1960到1986年间,俱乐部成员每年以8%的速度增长。到1989年,俱乐部成员已达到2.0965422人占总人口的34.33%。如今,体育已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俱乐部的活动已远远超过了体育本身的范畴而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政治意义。
4志愿奉献精神是广大体育管理者的信条
在各级体育管理机构中,有许多志愿者不计报酬地为发展体育运动工作着,他们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和各个阶层,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仅1982年,各种业余兼职服务(如教练员、领队、修建场地等)如按每小时10马克低廉报酬折算,节约40.505亿马克的体育经费,由于业余兼职的性质,他们在管理过程中既遵循体育运动自身的规律,还考虑社会现实、大众需求及社会变化对体育的挑战。体育已成为人们精神世界不可分割的内容,体联已成为全国性的政治力量,如果没有这分布全国6万多个俱乐部和协会中100多万业余工作人员的志愿奉献,取得这些成就是难以想象的,卡斯腾斯总统在庆祝体联成立20周年时说:“当我想到无数支持者的志愿劳动时,我深感体育为我们的自由民主制度做出了重大贡献;……”
正是由于体育管理中业余兼职的成功经验,造成了两德合并后不少原东德体育管理人员失业这一社会现象。
5议宪制
各级体育管理机构的成员都由经选举产生的各种体育社团、社会组织、党派或政府的代表组成,统筹安排和处理体育事务。成立于1970年的德国体育会议由12名来自体育自我管理方面的成员和12名来自各联邦、州、城镇的代表以及议院党派的代表组成。它是所有国家级和政党协调体育工作的后备队。各成员代表各自组织的利益,对各种水平的体育发展措施提出建议和协调意见。州体育运动顾问委员会遵循对等数原则组成,其成员一半来自州议会、党派、州政府、城镇高水平体育协会,另一半则是州运动协会及其成员组织的代表。1976年成立的教会与体育常驻委员会的委员分别由德体联、新教教会和天主教会各3位代表组成,处理和协调体育与教会之间的事务。这种议会式管理形式调动了各体育管理机构的积极性,协调了各体育组织与政府及其它社会组织之间的伙伴关系,推动了体育向更符合社会利益的方向发展。
6自下而上建立组织机构,从上到下实施管理
基本法第9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民有权组建俱乐部及其它社团。这为建立“自由、民主、自治”的形形色色、不同层次或单一或综合的体育俱乐部奠定了法律基础。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爱好相聚在一起,通过体育活动锻炼体魄、培养个性、陶冶情操、改善生活。随着这种活动的经常化、有序化,人们向地方政府注册成立俱乐部。这样的俱乐部一旦得到政府的承认,即可申请免费使用政府拥有的场地。由于这样的俱乐部数量的增加,彼此间就开展了竞赛。俱乐部间的竞赛一方面吸引更多的人参加俱乐部,使一体育项目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同时又使俱乐部产生分化,出现高一层次的俱乐部。经产生——数量增加——竞赛这样的循环,产生再高一层次的组织机构,直至一个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成立。目前,各单项协会下设12个级别的俱乐部。为了管理好该项目,使其得以健康发展,每个全国性单项协会依照法律程序实施自上而下的管理,制度健全,手续完备。由于这种由下而上的组织建构程式,使得在各级管理中,能充分民主,以成员利益为重,在社会和传播媒介面前代表成员的利益。这也许是联邦德国俱乐部之所以有如此强盛的生命力且不断发展的根本所在。
德国体育实行自力更生、自我管理,政府在体育管理中只扮演一个协作者的角色。体育为公众服务,国家也需要体育的民主配合。体育管理者把“帮助人们出于自觉的动机更符合生活价值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作为体育的人道目标,也作为社会的政治任务,在体育治理中表现出勤奋、自信、有序、竞争的民族个性。他们正通过自身的努力来体现体育的“闲暇价值、健康价值、休养价值、教育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公众舆论和法律约束来促进体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略
责编:体育史研究所2008级研究生,李杨